“你不要在给我哇哇叫!”
“你有本事拿枪打我啊,我怕你审判长!?”
法律存在的意义其实不是惩罚,而是《左传》之言:“知错能改,善莫大焉。”使犯人认识到错误,承认错误,并且改正错误,为错误承担责任,才是法律的意义,但令人意外的是某场审判上,犯人非但不悔改,还叫嚣了开头那句话,他是谁?缘何如此嚣张?
(犯罪分子外名字皆为化名,请勿对号入座)
这个人就是王帮用,出生于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伏龙镇某个小村庄,家里条件不好,没有上过什么学,年纪一到就跟着亲戚到了广东鞋厂打工,赚的都是些零零散散的钱,没能存下来自然也就一直没有能说到媳妇,在老家一直就这么作为单身汉到了42岁。
42岁的他眼看着周围的人都盖起了新房,自己还毫无着落,心里面那叫一个着急和羞愤,但他也没有什么办法来改变现状,每天就是得过且过,后来独自一人钻研上了风水和老*历,自认为道行高深,想要转业做个算命先生。
但说实话,就算想做算命先生也是要有门槛的,毕竟那么多关于风水的书,也是要有文化才能看得懂的,自己瞎琢磨,能琢磨出个啥?所以王帮用转行没能成功,当地人迷信不找他算,找的都是那个所谓的“江半仙”,王帮用因此对江半仙心有不满。
这时候蔡玉伟打算在年前起一栋新房子,当地人都有起房子的时候去山上偷割梁木的习俗,而且这偷割梁木还很有讲究,要找到算命先生算一算房子的朝向、日期、搞梁木的方位、时辰、梁木运下山来怎么摆放,且一般都会去找江半仙。
蔡玉伟就打算去找将江半仙,王帮用听了非常不服气,也不开心,觉得蔡玉伟是自己的邻居,平日里和自己打交道那么多,算这些东西居然不找自己,要去找“外人”,太不厚道了,不过最终蔡玉伟还是找了江半仙,按照对方的方法摆好了梁木,正朝着王帮用家。
王帮用火气一下就上来,这江半仙是天上火,自己是涧下水,两人本就水火不相容,现在还用一根梁木特意对着他家,这不是“木撞金城”是什么?这江半仙真的是好生恶*!晚上他本想去撒泡尿破了这阵,结果江半仙还让蔡玉伟在梁木旁栓了一条狗,王帮用没能撒成。
到了蔡玉伟盖好新房请大家持久那天,王帮用对江半仙的怨恨到达了顶点,那天江半仙给了的礼金,王帮用却只能带上十斤大米,席间没有人和他摆龙门阵,都在恭维江半仙,走的时候蔡玉伟给了江半仙20斤腊肠,王帮用两手空空......
晚上回去,王帮用开始给自己算命,主要是江半仙的事情刺激到了他,他不相信自己一辈子就比不上江半仙了,结果算来算去,他这一年都是大灾,不是倾家荡产就是疾病缠身,当然最严重的还是血光之灾,那么谁会让他遭遇这些?
反正王帮用是不觉得自己有错的,一定是有人要害他,是他命里的那个小人一直克他,他才会这么倒霉,他要赶在灾祸之前把小人除掉,算来算去,关于这个命里小人都只有一个答案——“天上火”,而江半仙就是天上火,自己也确实总是在他面前吃瘪,所以得除掉他!
事发当晚下着大雨,王帮用认为这非常有利于自己对付“火”,于是偷偷摸摸进了王半仙家中,用大石头对着江半仙的脑袋砸了十几下,鲜血铺满了整个床,可江半仙还是没有死,于是王帮用用石灰堵住了他的口鼻,然后又用水浇在石灰上,然后再乱棍打死了江半仙。
确定江半仙已经死后,王帮用才若无其事地回了家,第二天看到三弟出门,问去干什么,三弟回答去找江半仙时,他还啧啧数声,说找了也没用,没了呀,没了呀......然后三弟就看到了早已经凉透了的江半仙,哆哆嗦嗦报了警。
警察赶到现场,几乎没有太花费力气就抓住了王帮用,因为他的那句:“没了呀,没了呀。”但让王帮用承认杀人事实非常难,他的态度非常不好,俗话说“无知者无畏”,最后警方还是利用了他迷信的本质,才终于让他承认了罪行。
根据以上可知,王帮用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,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实践中,情节严重的,处无期徒刑或死刑。
在慎用死刑原则之下,其实一个犯人想要获得死刑并不那么容易,民间纠纷杀一人的案件,只要真心悔过,求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,积极接受审判和修正错误,没有扩大伤人的可能性,一般而言会是无期徒刑和死缓,但王帮用显然不存在这些。
在审讯室他用各种恶语诅咒民警,一坐上审判席他就开始叫嚣,之后的审理过程他都直接装睡,让他确认证物也从不抬头,一直不配合也没有什么后悔情绪,最终一审法官认为王帮用主观恶意极深,手段极其残忍,性质非常恶劣,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。
到这里他才稍微有点怂,但依然当庭表示上诉,由于文书没有公开,结果如何不得而知,然而王帮用愚昧无知竟然听信子虚乌有的算命之法,进而用残忍手段夺人性命,无论最终结果是什么都是他咎由自取,当然,这也可见扫盲和普法之路的任重道远。